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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旗区科技局、各有关企事业单位: 为认真贯彻执行《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》和《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实施细则》,做好2008年度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的申报与推荐工作,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申报与推荐条件 1、申报与推荐2008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进步奖的范围一般为2006年元月一日至2007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期间所取得的科技成果、已在内蒙科技厅或市科技成果管理所登记,并应用一年以上的各类科技成果。 2、为鼓励、调动企业科技人员积极性,大力推动企业科技创新体系的形成,各类企业申报市科技进步奖条件适当放宽,即凡在2007年底前完成,未经科技成果鉴定、登记,但至2007年底前已应用于生产一年以上的应用技术、新技术推广、高新技术产业化(含技术引进、设备,技术改造)等类成果也可申报、推荐。但必须同时补办2008年科技成果登记手续。各旗区科技局、要重视民营企业科技成果的奖励推荐工作。 3、已在2007年底前被授予发明专利和已经转让实施的专利技术项目,且应用一年以上经济效益显著,已形成规模和产业化的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项目可申报、推荐,同时补办科技成果登记手续。 4、申报过一次市科技进步奖未获得奖励的成果,在此后研究开发活动中又取得重大新的进展 ,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再申报、推荐一次。 5、凡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、推荐2008年市科技进步奖:(1)已获得国家或省部级科技奖的;(2)一项科技成果在同一年内已经申报了其他省部级科技进步奖的;(3)法律、行政法规规定必须取得有关许可证、且直接关系到人身和社会安全、公共利益的成果,如动植物新品种、食品、药品、医疗器械、基因工程技术及其产品,未获得主管部门批准的;(4)知识产权及有关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员等方面存在异议,且尚未解决的;(5)已申报过两次市科技进步奖项目的。 二、申报与推荐材料 1、《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书》、《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进步奖申报成果经济效益证明》。登录网站: 鄂尔多斯科技信息网http://www.erdskj.gov.cn中下载。 2、《鄂尔多斯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》、《科技成果鉴定证书》或《科技成果评审验收证书》、《鄂尔多斯市科技进步奖申报成果经济效益证明》(格式见附件2)、专利证书等相关材料A4纸打印、竖装合订成册一式6份,其中1份是原始件。装订材料不需另加塑料等封面。同时提交电子版《鄂尔多斯市科技进步奖申报书》。 3、申报推荐2008年度市科技进步奖需提供鉴定时原始文件(工作总结、技术总结或实验研究报告、经济效益分析报告)等材料A4纸打印,竖装合订成册一式1份。 三、申报与推荐要求 1、2008年度鄂尔多斯市科技进步奖一般按旗区科技局、市有关委、办、局和高等院校等行政隶属关系归口推荐;区外所属驻市单位及无主管部门单位、个人可以通过所在地科技局推荐;也可直接向市科技局申报。 2、申报推荐的项目分别按基础理论(含应用基础理论)、 应用技术、新技术推广、高新技术产业化和社会公益五个类别填写。申报社会公益类成果要注明软科学、医疗卫生项目等。 3、申报书中经济、社会效益一栏,必须分年度如实填写申报科技成果前3年所取得的直接经济效益、间接经济效益,并列出其计算方法和计算依据。 请各旗区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、企业接此通知后认真组织申报。申报、推荐工作截止日期为2008年8月30日,逾期不予受理。 联系人电话:刘晓琴0477-8361490 ;贾磊8361477 邮箱:liuxiaoqin6588@sina.com 通讯地址:鄂尔多斯市广场东侧科技会展中心509、511室 市科技成果管理所 附件: 二00八年七月十五日
主题词:科技进步奖 申报 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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地址:鄂尔多斯市广场东側科技会展中心六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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